走塑|管制即棄塑膠適應期滿2個月 兩食肆遭罰款2千元
社會
撰文: 施雯雯
發布時間: 2024/12/23 11:10
最後更新: 2024/12/23 12:44
【走塑 / 棄塑膠 / 棄塑膠】俗稱「走塑」的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,品首階段管制於今年4月22日生效,經過半年適應期,法例已正式執行兩個月。惟環保署表示,至今共接獲62宗投訴和舉報,當中有33宗已發出書面警告,其中2間食肆負責人被定額罰款2000元。
環保署發言人表示,新法例實施至今,業界整體已大致合規,並已適應新法例的要求,在業務上作出相應的配合。環保署已就所有投訴和舉報個案作出調查,當中33宗在多次宣傳和教育後仍未合規,且未有具體行動作出改善,署方已發出書面警告,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。而其中2間食肆由於違規情況仍然持續,環保署人員已向負責人發出2,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。
署方檢視適應期過後兩個月的數據,表示大部分違規情況在短時間內已作出更正,目前只有兩宗屢勸不改的個案需要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。環保署將繼續進行宣傳教育,認真跟進違規個案,期望與業界和市民攜手推動社會的「走塑、走即棄」文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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